湖北技术合同成交额破3000亿元 呈四大特征******
中新网武汉2月2日电 (梁婷 赵鋆冲 朱玲霄)记者2日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,2022年湖北省登记技术合同76719项、成交额达3017.86亿元,分别比上年增长40.74%和42.92%,且呈现四大明显特征。
该省五大优势产业技术交易持续活跃,光电子信息产业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、生命健康产业、高端装备制造业、北斗产业等五大优势产业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492.40亿元,同比增长63.72%,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比重达49.45%,比上年提高6.28个百分点。
重点区域创新能力稳步提升。其中,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区域技术扩散和承接能力领先于其他地区,武汉、鄂州、黄石、黄冈、咸宁等5地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合计1800.01亿元,同比增长30.98%,占全省总额的59.65%。其中,武汉市技术市场交易成交额1357.41亿元,位居全省第一,同比增长20.36%,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44.98%。
数据显示,湖北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显著,由企业输出技术合同56443项,交易金额2738.08亿元,同比增长45.03%,占全省技术合同总成交额的90.73%,比上年增加1.32个百分点。
在湖北输出的技术合同中,流向省内的达1757.80亿元,占总成交额的58.25%,成果就地转化能力逐步增强。(完)
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
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
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
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
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
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
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
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
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
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